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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8-09-25 | 點閱數: 245

說明:

一、參加人員:

    1.本市各公私立學校教師(含代理教師) ,個別或組隊(每一團隊至多五人)參加。

    2.國小 24 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一件。其餘學校自由報名參加。

    3.國中 12 班以上學校每校至少一件。其餘學校自由報名參加。

二、參加組別

    1.參加者只可報名國小組、國中組的一組。

    2.參加作品以一件為限。

三、徵選作業期程

    1.收件截止日期: 107 年 10 月 31 日。

    2.公告評選結果: 107 年 11 月 20 日。

四、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附件,本案聯絡人:崇明國小輔導室王英珠主任,電話 06-2673330-8501 ,網路電話: 58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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