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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訪客 - 教務處 | 2019-11-14 | 點閱數: 213

一、依據臺南市教育局 107 年 10 月 5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71109734 號函、臺南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計畫詳如附件。
三、參加對象:臺南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課程編撰教師優先錄取。
四、研習地點:臺南市立復興國中忠孝樓三樓生活科技教室(一)。
五、報名方式:請至本市學習護照系統報名。完成研習後核予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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