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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蔡美如 - 幼兒園 | 2020-02-02 | 點閱數: 598

轉知教育局公告: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轉知學生及家長幼兒園開學延後至 2 月 25 日。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2 月 2 日記者會宣布事項暨教育部 109 年 2 月 2 日新聞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開學 日延後至 2 月 25 日。另, 2 月 15 日不補課, 7 月 14 日休業式。
二、依據教育部新聞稿,配合指揮中心開學延後之決策,基於 12 歲以下之學童乏人照顧,若家長有親自照顧之需求,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 2 月 11 日至 2 月 24 日期間,受雇之家長其中 1 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注意:
1.出現發燒、咳嗽、喉嚨痛、呼吸急促等不適或緊急狀況者,請家人儘速陪同幼兒就醫,並返家休息。
2.幼兒園及家長要如何進行防疫措施?(適用對象:家長、幼兒園)
答: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出「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 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請幼兒園及家長落實執行,全民共同對抗新型冠狀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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