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學年度畢業生市長獎申請注意事項~
1.依據臺南市教育局中華民國 111 年 3 月 28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10392511 號函、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11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10482020 號辦理。
2.欲申請同學請向班級導師領取申請表。
3.每張申請表只能擇一獎項填寫,如要申請其他獎項,請領取新表另外填寫。
4.獎狀及相關資料請繳交正本。
5. 5/6(五)截止收件,如於送件截止後獲得之獎狀,請於 5/30(一)前向註設組申請補件。
6.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註設組美磬老師 06-271902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