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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施倩如 - 學務處 | 2023-02-20 | 點閱數: 237

 一 、整學期上課時間:2/20(一)~6/9(五)

 二、依照各班別規定時間,並請自行接送孩子上下課。

 三、國小生學費三聯單一起收費;幼兒園學生請交現金給授課教師。

 四、退費標準

  *考量不影響上課場地與教師鐘點費的前提下,開課後必須上滿 1/3 的課程

  *節數超過三分之一未達三分之二,則退還三分之一的學費費用;節數已超過三分之二者則不

   予退費材料費不做退退材料用品。

五、上課地點與教室分機資訊已張貼在文化走廊公佈欄,

        或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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