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學年度 下學期 重要日期

重要 張宜睿 - 教務處 | 2021-03-08 | 點閱數: 2163

注意事項:

本校為[自由入學+總量管制學校],招生採登記制,並依入學管制順位招生,若該順位額滿,則依設籍時間先後依序錄取,設籍時間相同者,以公開抽籤方式排定順序。

  1. 登記時間:110年 3 月 26 日(星期五) 8:00-16:00 止     ~  110年 3月 27 日(星期六) 8:00-12:00 止
  2. 地點:本校會議室
  3. 基本學區:大灣里、東灣里、南灣里、北灣里、北興里、西灣里 1-5、 7 鄰

      共同學區:西灣里 6、 8 鄰(崑山國小)

  4. 新生報到流程(請家長事先備妥繳驗證件)

      1.填寫報名表並核對資料—戶口名簿正本、影本 (學校不提供影印,務必先備妥影本,正本核對完發還)

      2.繳交證件則依順位如下表

順位排序

資格說明

繳驗證件

錄取方式

第一順位

新生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其中一方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者

1.當年度入學通知單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影印本

3.新生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其中一方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正、影印本

 

第二順位

設籍本市現有兄姊(不含 109 學年度畢業生)在本校就讀之新生。

1.當年度入學通知單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影印本

3.兄姊就讀本校之證明(借書證)影本

 

第三順位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 (須設籍本市)

1.當年度入學通知單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影印本

 

第四順位

全戶設籍於本校基本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之新生。

1.當年度入學通知單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影印本

3.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依設籍本校學區時間先後依序錄取

第五順位

全戶設籍於本校共同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之新生。

1.當年度入學通知單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影印本

3.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

依設籍本校學區時間先後依序錄取

第六順位

設籍本市之新生

1.當年度入學通知單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影印本

依設籍本市時間先後依序錄取

居住事實

證明文件

列舉如下:

  一、自有房屋所有權狀。    二、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

  三、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四、該房屋住址之水費、電費、電話費、自來瓦斯費等六個月內繳納證明或其他

     證明文件。

  五、上述居住事實證明文件之持有人,須為學生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或直系尊

      親屬

 

 

5.登記七工作日後公告錄取名單,因人數額滿未能錄取之新生學校應於公告次日起五工作日內主動輔導聯繫,並依家長意願改分發至鄰近未實施總量管制之學校就讀,得不受現行學區之限制。

6.依特殊教育法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不受本要點學區限制,惟仍需遵守特殊教育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前述身心障礙學生之兄弟姊妹得申請至同一學校就讀。

本校 110 學年度新生入學辦法請詳閱附件

:::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

114學年度第1學期 線上升旗

自主學習專區

113課程計畫

主題網站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