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國民小學辦理新生始業活動,學校得以實體或線上方式辦理,惟辦理實體活動應落實相關防疫措施。
二、辦理實體活動有家長協助參與之必要時,學校應規劃陪同參與家長人數(以 1 人陪同為原則),避免人員任意進出校園室內空間。
三、入校園動線應明確指引,引導家長入校至特定區域參與,惟活動散場時得考量分流離場而開放 1 處以上出口。
四、落實環境清消,若開放家長使用特定廁所空間,則應視使用情形,加強清消頻率。
五、活動場地及廁所應提供足夠的手部清潔用品(肥皂、洗手乳、消毒酒精等)。
六、應以廣播或標示提醒參與人員落實共通性防疫原則:戴口罩、量測體溫、手部消毒、保持社交距離。
七、學校如考量防疫需求,定有較本原則更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幼兒園得參照本原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