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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李美磬 - 入學專區 | 2023-01-06 | 點閱數: 665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 6 條規定略以:「六歲之學齡兒童,由戶政機關調查造冊,送經直轄市、縣 () 政府按學區分發,並由鄉、鎮 () 、區公所通知其入國民小學。國民小學當年度畢業生,由直轄市、縣 () 政府按學區分發入國民中學。」

二、112 學年度國中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國小應屆畢業生(相當於 99 9 2 日起至 100 9 1 日止出生之學生)國小新生名冊造冊對象為 105 9 2 日起至 106 9 1 日止出生之學生。

三、公私立學校登記報到期程如下,餘詳如附件:

()私立學校於 3 17 18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辦理新生登記, 3 19 日(星期日)辦理抽籤, 3 21 日至 24 日(星期二至五)辦理報到。

()公立學校於 3 25 26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星期日上午 8 時至中午 12 時)辦理新生報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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